济南市槐荫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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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槐荫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1)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2)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规、政策的制定,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防范,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参与区应急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安全生产条件可靠性论证等各类现场检查活动。 (4)参加应急预案编审及评审等工作。 (5)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授课培训。 (6)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应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在**日0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信用查询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上要求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东 (略) 邮箱:*@*26.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意向承接主体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竞争性评审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评审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线上提交材料获取文件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槐荫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1)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2)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规、政策的制定,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防范,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参与区应急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安全生产条件可靠性论证等各类现场检查活动。 (4)参加应急预案编审及评审等工作。 (5)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授课培训。 (6)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应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在**日0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信用查询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上要求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山东 (略) 邮箱:*@*26.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意向承接主体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竞争性评审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评审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线上提交材料获取文件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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