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1亩耕地-旱地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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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1亩耕地-旱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
面积: 1亩(机动地1亩)
流转年限: 1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旱地
平价水: -
底价: 1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
井数量: 0个
详细地址: -
报名截止日期: **
报名保证金: 0元
联系人: 于辉
联系电话: *
交易方式: 直接交易
竞价时间:
竞价地点:
其它说明: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租赁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报名须知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固定经营性资产、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 (略) 缴纳账户号: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资产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资产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于辉 * 行号: *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伊宁解放路支行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三、公开交易须知 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人在公开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3.交易时间:**日,北京时间11:3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4. 交易地点: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委会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1、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交易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交易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土地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
面积: 1亩(机动地1亩)
流转年限: 1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旱地
平价水: -
底价: 1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
井数量: 0个
详细地址: -
报名截止日期: **
报名保证金: 0元
联系人: 于辉
联系电话: *
交易方式: 直接交易
竞价时间:
竞价地点:
其它说明: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租赁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报名须知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固定经营性资产、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 (略) 缴纳账户号: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资产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资产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于辉 * 行号: *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伊宁解放路支行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三、公开交易须知 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人在公开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3.交易时间:**日,北京时间11:3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4. 交易地点:霍城县惠远镇新城村委会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1、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交易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交易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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