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传输型执法记录仪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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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传输型执法记录仪采购网上竞采公告

(略) 中基 (略) (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传输型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57,9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57,9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
传输型防爆执法记录仪23台、传输型普通执法记录仪18台、传输型防爆执法记录仪本安型防爆电池41块,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257,900.00 1(批) ¥257,9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12:3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5: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且线下递交响应文件。(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一正二副)

    2.线上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2:30-15:30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15:30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含安装所需的设备和耗材)、培训费、备品备件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7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中基 (略)
  • 联系人:
    张露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
  • 联系人:
    朱晟亿
  • 联系电话:
    *
(略) 中基 (略) (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传输型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57,9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257,9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
传输型防爆执法记录仪23台、传输型普通执法记录仪18台、传输型防爆执法记录仪本安型防爆电池41块,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257,900.00 1(批) ¥257,9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12:3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15: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且线下递交响应文件。(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一正二副)

    2.线上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2:30-15:30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15:30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含安装所需的设备和耗材)、培训费、备品备件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7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中基 (略)
  • 联系人:
    张露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程质量监督支队
  • 联系人:
    朱晟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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