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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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二次


  受福州城 (略) (下称新基建集团)委托,福州城 (略) 作为代理单位发布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二次),欢迎优质出租方积极参与报名和递交材料。

  一、基本情况

1、背景:根据相关精神和新基建集团发展战略要求,新基 (略) 属国 (略) 城市生活垃圾服务版块。

2、目的:为 (略) 生活垃圾智能分拣中心,加快推进源头两网融合工作,进行高低值生活垃圾智能分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以及建设成本考虑,准备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建设该项目。

  二、基本要求

2.1出租方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拟租赁厂房要求:

1)地面单层厂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高度不低8米,租赁期限不低于8年等信息。

2)出租厂房位置位于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不含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仓山)

3)方圆1公里范围内,未有学校、景区、水源地,不存在“邻避效应”。

说明:出租方需提供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等。厂房产权可以为出租方自有或租赁权,若为出租方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享有厂房租赁权,则须提供清晰的租赁权链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三、出租方征集流程

  本次出租方征集分为出租方报名、初步审查、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出租方缴纳保证金、出租方提交出租方案及组织遴选出租方六个步骤。

  (一)出租方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日下午17时前,出租方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五份)提交至福州城 (略) (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若在报名时间没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报名时间向后顺延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

2、报名联系人:福州城 (略) ,林工(0591-*);福州城 (略) ,王工、阳工(0591-*)。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等。

  ③出租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二)初步审查

出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后,新基建集团将组织对出租方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采用合格制,审查标准按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进行,出租方收到审查合格通知书,即为通过初步审查。

(三)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

  新基建集团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分析后确定具体需求和评判标准等内容,向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发出《邀请函》,出租方根据《邀请函》缴纳保证金和提交出租方案。

(四)出租方缴纳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新基建集团指定的账户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消报名。落选出租方的保证金在新基建集团确定合作出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出租方提交出租方案

  出租方根据《邀请函》提交出租方案。

(六)组织遴选出租方

当且仅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征集人将组织专家与出租方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当征集到 2家及以上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时,征集人将组织专家按评判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征集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参考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四、特别说明

公开征集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新基建集团所有。

本次征集公告所作说明,仅为出租方参与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出租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出租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出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信息及后期的澄清修改(若有)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请出租方及时关注。

敬请广大出租方考虑出租风险。

特此公告。

征集人: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8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代理单位: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工、阳工

联系电话、邮箱:0591-*、*@*26.com

监督部门:福州城 (略)

联系电话:0591-*

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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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福州城 (略) (下称新基建集团)委托,福州城 (略) 作为代理单位发布公开征集智能分拣中心厂房租赁项目公告(第二次),欢迎优质出租方积极参与报名和递交材料。

  一、基本情况

1、背景:根据相关精神和新基建集团发展战略要求,新基 (略) 属国 (略) 城市生活垃圾服务版块。

2、目的:为 (略) 生活垃圾智能分拣中心,加快推进源头两网融合工作,进行高低值生活垃圾智能分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以及建设成本考虑,准备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建设该项目。

  二、基本要求

2.1出租方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拟租赁厂房要求:

1)地面单层厂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不大于7000平方米,高度不低8米,租赁期限不低于8年等信息。

2)出租厂房位置位于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不含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仓山)

3)方圆1公里范围内,未有学校、景区、水源地,不存在“邻避效应”。

说明:出租方需提供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等。厂房产权可以为出租方自有或租赁权,若为出租方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享有厂房租赁权,则须提供清晰的租赁权链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三、出租方征集流程

  本次出租方征集分为出租方报名、初步审查、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出租方缴纳保证金、出租方提交出租方案及组织遴选出租方六个步骤。

  (一)出租方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日下午17时前,出租方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五份)提交至福州城 (略) (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若在报名时间没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报名时间向后顺延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

2、报名联系人:福州城 (略) ,林工(0591-*);福州城 (略) ,王工、阳工(0591-*)。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出租厂房的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厂房面积、高度和拟出租期限等。

  ③出租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二)初步审查

出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后,新基建集团将组织对出租方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采用合格制,审查标准按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进行,出租方收到审查合格通知书,即为通过初步审查。

(三)确定需求和评判标准

  新基建集团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分析后确定具体需求和评判标准等内容,向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发出《邀请函》,出租方根据《邀请函》缴纳保证金和提交出租方案。

(四)出租方缴纳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出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新基建集团指定的账户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消报名。落选出租方的保证金在新基建集团确定合作出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出租方提交出租方案

  出租方根据《邀请函》提交出租方案。

(六)组织遴选出租方

当且仅有征集到1家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征集人将组织专家与出租方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当征集到 2家及以上符合公告第二条基本要求的出租方时,征集人将组织专家按评判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优者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征集人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参考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四、特别说明

公开征集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新基建集团所有。

本次征集公告所作说明,仅为出租方参与提供参考,不能作为出租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出租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出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信息及后期的澄清修改(若有)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请出租方及时关注。

敬请广大出租方考虑出租风险。

特此公告。

征集人: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8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代理单位:福州城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工、阳工

联系电话、邮箱:0591-*、*@*26.com

监督部门:福州城 (略)

联系电话:0591-*

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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