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 (略) 政府委托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78号)批准询价采购,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招标 (略) 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

2、招标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

3、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至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向*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方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5、项目总投资:680,920.00元

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税收有效票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所购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7)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所投标书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 下午15:00时止。

八、报名方式:要求投标人在邮箱:*@*26.com,邮箱密码:*Cg,自行下载报名表和询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登记表和询价文件。填好登记表后在表 (略) 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63.com。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14:0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 (略) 人民政府后侧)。

十一、招标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财政局

邮政编码:*

传真:0431-*

联系人:何欣鹏张媛

联系电话:0431-*5

邮箱:*@*63.com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 (略) 级公共资源交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一、招标条件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 (略) 政府委托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78号)批准询价采购,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招标 (略) 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

2、招标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备项目。

3、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至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向*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方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5、项目总投资:680,920.00元

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税收有效票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所购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7)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所投标书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 下午15:00时止。

八、报名方式:要求投标人在邮箱:*@*26.com,邮箱密码:*Cg,自行下载报名表和询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登记表和询价文件。填好登记表后在表 (略) 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63.com。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14:0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 (略) 人民政府后侧)。

十一、招标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财政局

邮政编码:*

传真:0431-*

联系人:何欣鹏张媛

联系电话:0431-*5

邮箱:*@*63.com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 (略) 级公共资源交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