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港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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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港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沙新港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出现的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 主要服务内容:

2.2.1根据本项目情况向招标人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及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确定诉讼、执行、和解等一揽子策略,总结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部署建议,跟进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2.2.2根据招标人需要,就本项目进行刑事构罪分析;

2.2.3代为起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立案、保全、开庭、执行等程序)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2.2.4根据招标人需要,代为收集、整理、提交、交换本项目证据,代为参加诉讼、执行程序,完成本项目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应由代理人负责的全部工作;

2.2.5根据招标人需要,就本项目提出刑事控告并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如有);

2.2.6根据招标人需要,代为口头或书面方式陈述有关案件事实、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和处理意见的立场、观点与主张,并向司法机关提交各类诉讼文书;

2.2.7根据招标人需要,对本项目提起民事诉讼并代理[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如有);

2.2.8代为签收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

2.2.9为招标人开展和解、调解等其他本项目调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完成和解、调解等过程中的谈判、磋商、协议起草修改及后续执行等工作;

2.2.10根据招标人需要,参加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工作会议并解答法律问题;

2.2.11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法律事务。

2.3 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略) 裁判最终法律文书生效并执行终结之日止或案涉争议和解、调解执行终结之日止或司法机关追回全部案款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成立10年及以上,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略) 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湖南法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状况正常(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办理过(含正在办理)2个标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民事或刑事法律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或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应至少提供首页、标的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

3.4人员要求:

律师服务团队应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近三年办理过(含正在办理)标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民事或刑事法律服务项目,团队其他律师应具备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须提供团队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师团队成员未遭受到行业处罚(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及司法局出具的无行政处罚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2获取地点: (略) 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湖南 (略) 402办公室。

4.3提交资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对原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对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基础代理费和风险代理费两部分组成,基础代理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风险代理费最高限价见下表:

投标人两部分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该部分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及地点:将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略) (略) 天心区新姚南路1 (略) (略) 六楼招投标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略) 网站(http://**)、 (略) 城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9.招标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 。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联 系 人:孙芳蕾

联系方式:*

作者:孙芳蕾

责编:陈南松

来源: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沙新港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出现的成品油贸易重大风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 主要服务内容:

2.2.1根据本项目情况向招标人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及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确定诉讼、执行、和解等一揽子策略,总结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部署建议,跟进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2.2.2根据招标人需要,就本项目进行刑事构罪分析;

2.2.3代为起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立案、保全、开庭、执行等程序)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2.2.4根据招标人需要,代为收集、整理、提交、交换本项目证据,代为参加诉讼、执行程序,完成本项目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应由代理人负责的全部工作;

2.2.5根据招标人需要,就本项目提出刑事控告并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如有);

2.2.6根据招标人需要,代为口头或书面方式陈述有关案件事实、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和处理意见的立场、观点与主张,并向司法机关提交各类诉讼文书;

2.2.7根据招标人需要,对本项目提起民事诉讼并代理[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如有);

2.2.8代为签收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

2.2.9为招标人开展和解、调解等其他本项目调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完成和解、调解等过程中的谈判、磋商、协议起草修改及后续执行等工作;

2.2.10根据招标人需要,参加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工作会议并解答法律问题;

2.2.11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法律事务。

2.3 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略) 裁判最终法律文书生效并执行终结之日止或案涉争议和解、调解执行终结之日止或司法机关追回全部案款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成立10年及以上,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略) 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湖南法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状况正常(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办理过(含正在办理)2个标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民事或刑事法律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或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应至少提供首页、标的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

3.4人员要求:

律师服务团队应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近三年办理过(含正在办理)标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民事或刑事法律服务项目,团队其他律师应具备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须提供团队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师团队成员未遭受到行业处罚(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及司法局出具的无行政处罚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2获取地点: (略) 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湖南 (略) 402办公室。

4.3提交资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对原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核对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基础代理费和风险代理费两部分组成,基础代理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风险代理费最高限价见下表:

投标人两部分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该部分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及地点:将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略) (略) 天心区新姚南路1 (略) (略) 六楼招投标室。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略) 网站(http://**)、 (略) 城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9.招标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 。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新港凯达供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联 系 人:孙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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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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