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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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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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驾证申领考试工作,按照《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23〕48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区摩托车考场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顺利通过验收,可全面开展科目二、科目三系统评判考试工作。自**日起,我区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同时停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人工评判。请各学员提前熟悉系统评判流程、规则等,做好考前准备。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57-*


(略) 公安局高明分局

**日


关于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驾证申领考试工作,按照《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23〕48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区摩托车考场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顺利通过验收,可全面开展科目二、科目三系统评判考试工作。自**日起,我区全面启用摩托车考场全科目系统评判考试工作,同时停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人工评判。请各学员提前熟悉系统评判流程、规则等,做好考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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