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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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JSZC-*-JSPR-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PR-G2024-0002

项目名称: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次村庄规划为十二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分别为: 新安村、方庄村、长流村、沂河村、丰圩村、界南村、学田村、连成村、邵庄村、五福村、元兴村、镇南村等12个村庄,结合调研及访谈内容,进行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内容要求:包括现状分析、目标定位、用地布局、产业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配套设施规划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迎宾路1号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8-*

项目概况

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JSZC-*-JSPR-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PR-G2024-0002

项目名称: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灌云县杨集镇村庄(新安村、方庄村等十二个村)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次村庄规划为十二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分别为: 新安村、方庄村、长流村、沂河村、丰圩村、界南村、学田村、连成村、邵庄村、五福村、元兴村、镇南村等12个村庄,结合调研及访谈内容,进行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内容要求:包括现状分析、目标定位、用地布局、产业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配套设施规划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迎宾路1号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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