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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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数公示

我部拟对综合医疗设备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放置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综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交货地点: (略)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送货,收货后10日内完成技术培训,送货至指定地点。

(三)采购预算:437.89万

(四)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示期:**日至7月5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或独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采用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方式反馈我部(邮箱:*@*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助理

电 话:*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aa71333b附件1.pdf

,河北, (略)

我部拟对综合医疗设备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放置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综合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交货地点: (略)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送货,收货后10日内完成技术培训,送货至指定地点。

(三)采购预算:437.89万

(四)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示期:**日至7月5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或独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采用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方式反馈我部(邮箱:*@*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助理

电 话:*

邮 箱:*@*q.com

地 址: (略)

aa71333b附件1.pdf

,河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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