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区麻醉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略)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略) (略) 区麻醉机(1台)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最高投标限价:*元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1)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 (略) 、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 (略) 、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通过邮箱(*@*q.com)登记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从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材料: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现场递交,递交 (略) 行政楼4楼开标室(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3.开标地点: (略) 行政楼4楼开标室(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陵县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 (略) 39-2号
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电话:0553-*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区麻醉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略)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略) (略) 区麻醉机(1台)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最高投标限价:*元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1)生产厂家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2)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 (略) 、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 (略) 、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通过邮箱(*@*q.com)登记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从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材料: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现场递交,递交 (略) 行政楼4楼开标室(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3.开标地点: (略) 行政楼4楼开标室(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陵县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 (略) 39-2号
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 (略) 与318国道交叉口
电话:0553-*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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