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略) 审计处 以 询价 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受邀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QZTCSJC*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价(元) | 询价内容及要求 |
一 | (略) 2024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 1 | *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
注:本项目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该合同包内所有货物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3、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只允许总所或分所其中一家参与报价。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须提供近三年的社保缴交记录,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 5 日9时(北京时间)。
五、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略) 行政楼405。
六、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校联系,联系人: 黄哲日,联系电话: 0595-* 。
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略) 审计处
2024年 7月 1 日
(略) 审计处 以 询价 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受邀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QZTCSJC*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价(元) | 询价内容及要求 |
一 | (略) 2024年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委托审计服务项目 | 1 | *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
注:本项目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该合同包内所有货物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3、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只允许总所或分所其中一家参与报价。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须提供近三年的社保缴交记录,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 5 日9时(北京时间)。
五、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略) 行政楼405。
六、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校联系,联系人: 黄哲日,联系电话: 0595-* 。
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略) 审计处
2024年 7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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