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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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 招标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装修面积为1500平方米,施工改造内容包含:拆除原地面、原有间隔、墙身饰柜及饰面等装修至毛坯状态;新做二次装修、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饮水机每层各1个)、网络系统(连接IT主机)、监控系统、暖通系统(分体空调)、消防工程、空调排水等。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262.41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响应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响应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响应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响应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公司响应的, (略) 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响应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人是否符合该项标准。如不符合则取消其参与本次响应的资格。)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人声明。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4: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9房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采购方: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星之光创意园荔景楼众创空间工程装修面积为1500平方米,施工改造内容包含:拆除原地面、原有间隔、墙身饰柜及饰面等装修至毛坯状态;新做二次装修、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饮水机每层各1个)、网络系统(连接IT主机)、监控系统、暖通系统(分体空调)、消防工程、空调排水等。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262.41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响应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响应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响应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略)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响应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公司响应的, (略) 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响应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由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人是否符合该项标准。如不符合则取消其参与本次响应的资格。)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人声明。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4: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9房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科技大厦二期三层305室

采购方: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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