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的公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宣传《民法典》《环境保护法》《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赋能普法宣传,现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的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制作短视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3.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确保能按期保质完成制作任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制作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系列短视频3-4个,制作周期为30天,主题应紧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就, (略) 生态环境特色的法治宣传作品。
2.短视频内容为原创,禁止抄袭;短视频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短视频能够深入简出、灵活生动地展现相关宣传要点;短视频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日至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申请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自行下载《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申请单位选取自主制作的3分钟内样片。
3.申报方式:
纸质档材 (略) 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59号5楼517室)
电子档材料通过E-mail报送至*@qq.com,电子档材料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
六、审查
7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对《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人。
七、项目金额
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万元(¥100,000.0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传洋;联系电话:0851-*。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宣传《民法典》《环境保护法》《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赋能普法宣传,现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项目的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制作。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制作短视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3.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确保能按期保质完成制作任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制作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系列短视频3-4个,制作周期为30天,主题应紧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就, (略) 生态环境特色的法治宣传作品。
2.短视频内容为原创,禁止抄袭;短视频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短视频能够深入简出、灵活生动地展现相关宣传要点;短视频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日至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申请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网站自行下载《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申请单位选取自主制作的3分钟内样片。
3.申报方式:
纸质档材 (略) 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59号5楼517室)
电子档材料通过E-mail报送至*@qq.com,电子档材料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
六、审查
7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对《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人。
七、项目金额
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万元(¥100,000.00)。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传洋;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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