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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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 JSZC-*-YDGC-C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DGC-C2024-0027

项目名称: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8.32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管、管道支架、焊接法兰阀门、水箱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采购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其他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苏彩云

售价:0.00元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八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单位地址:建湖县城建宝路888号

联系人:袁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书香苑南门112号

联系人:吴建冬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冬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 JSZC-*-YDGC-C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DGC-C2024-0027

项目名称: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8.32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西校区消火栓管、管道支架、焊接法兰阀门、水箱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采购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其他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苏彩云

售价:0.00元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八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单位地址:建湖县城建宝路888号

联系人:袁曦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书香苑南门112号

联系人:吴建冬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冬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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