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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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龙文区 公告时间 **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先生 059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曲 *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CZFCG(2024)CS-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年

*

*

0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方式:福建 (略) 代理部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q.com)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85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小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曲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龙文区 公告时间 **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先生 059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曲 *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CZFCG(2024)CS-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年

*

*

0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磋商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方式:福建 (略) 代理部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q.com)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龙文区华东 (略) 场14幢26号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龙文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85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1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小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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