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一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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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一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单位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玉溪一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8套,规划用地面积5260平方米(约7.9亩),总建筑面积6072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5586平方米,七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86 ㎡。
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 1999.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2.47 万元, 其它费用:217.92 万元,预备费:39.21 万元。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项目工期18个月。
项目建设地点: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红塔区昆玉高速公路以东、老213国道以西)。
报价方式:代建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代建费按工程费用概算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工程费用概算以审批的概算为准)。
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用概算的1.78%。
服务内容:1.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预算;2.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3.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5.按月向代建管理机构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协助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7.按照《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编制工程决算报告,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审计确认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8.《项目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或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管理工作、满足招标人要求,工程项目按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成为止。
服务地点: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红塔区昆玉高速公路以东、老213国道以西)。
二、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项目前期阶段
1.代建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2.项目单位为代建单位办理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及时提供政府部门要求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3.代建单位组织编制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重点控制工程技术方案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内容。
4.项目单位书面提出代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功能要求,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重点控制好项目使用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并配合代建单位做好报批和审查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
1.代建单位组织项目设计、施工、主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及其合同签订等,充分尊重项目单位意见,并将相关结论及时报告项目单位。
2.项目单位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及与相关专业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合同,提出材料设备选型建议,参与设备选型和材料的选择。
(三)质量管理
1.代建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功能,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及时调查、处理或督促第三方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根据合同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参建单位质量工作程序;开展日常监督和现场巡查保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定期组织参建各方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及时督促有关责任方整改。
(四)安全管理
1.代建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及时申请并督促项目单位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各专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责成各专业服务单位做好项目现场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
2.项目单位监督项目安全,及时制止代建单位违法违规操作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代建单位和项目单位共同及时如实地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代建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以代建单位为主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理事宜,并积极组织有关专业服务单位进行整改,项目单位予以配合。
(五)进度控制
1.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含前期工作计划),包括专业服务单位各工作阶段的计划时间,做好工期控制,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并交付;制定项目总目标计划并设置关键节点,考核施工进度并定期召开进度分析会,采取措施纠偏并动态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六)投资控制
1.代建单位总体把控项目总投资,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优化方案,在合同总价控制范围内确定与调整各项费用、各项合同价款,审核及签认价款支付;重点做好成本管控和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代建单位应在代建实施过程中,要求有关方面改正或优化可能突破批复投资的方案,要求有关方面停止实施可能引起超概的行为及超过批复范围的建设内容。
2.项目单位对项目投资控制进行监督,对可能引起投资突破的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控制投资的优化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七)资金管理
1.由代建单位与项目单位共同协商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代建单位具体负责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编制,项目单位负责审核确认。资金支付管理制度需明确支付审核流程、支付凭证要求、支付申请格式等。
2.代建单位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筹资方案,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代建单位在与专业服务单位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审核并签认价款支付。对设有第三方内部审计的项目,内部审计机构应复核代建单位签核的价款,并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4.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直接拨付给项目参建各方。代建单位按期向项目单位提出资金支付申请,项目单位复核确认经签核的价款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并将资金拨付凭证抄告代建单位。
(八)竣工验收与项目移交
1.代建项目建成后,代建单位按各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代建单位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向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和财务档案、竣工资料、资产等移交手续,并按规定归档相关建设资料。
(九)组织验收
1.代建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的初步验收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单位协助代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十)竣工财务决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代建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协助代建单位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十一)项目移交
1.项目单位在收到代建单位项目移交申请报告后,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功能要求和合同约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验收。
2.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向代建单位出具固定资产移交证书并负责实体管理和维护。代建单位一并据实移交其他资产,整理汇编移交项目资料。
(十二)审计工作
1.项目审计由项目单位书面报告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机关反馈安排项目审计相关事宜。代建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审计工作要求。

服务周期:540天

报价方式:百分比

类型:费率/折扣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 09:00:00

谈判地址: (略) 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服务实施地: (略) 红塔区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00:00:00

发布时间:** 17:47:17

采购编号:YNYXC*Z*

采购单位: (略) 玉溪第一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玉溪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玉溪一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8套,规划用地面积5260平方米(约7.9亩),总建筑面积6072平方米,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5586平方米,七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86 ㎡。
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 1999.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2.47 万元, 其它费用:217.92 万元,预备费:39.21 万元。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项目工期18个月。
项目建设地点: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红塔区昆玉高速公路以东、老213国道以西)。
报价方式:代建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代建费按工程费用概算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工程费用概算以审批的概算为准)。
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用概算的1.78%。
服务内容:1.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预算;2.负责办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3.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5.按月向代建管理机构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6.协助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7.按照《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编制工程决算报告,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审计确认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8.《项目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或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管理工作、满足招标人要求,工程项目按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成为止。
服务地点: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红塔区昆玉高速公路以东、老213国道以西)。
二、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项目前期阶段
1.代建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2.项目单位为代建单位办理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及时提供政府部门要求的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3.代建单位组织编制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重点控制工程技术方案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内容。
4.项目单位书面提出代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功能要求,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重点控制好项目使用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并配合代建单位做好报批和审查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
1.代建单位组织项目设计、施工、主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及其合同签订等,充分尊重项目单位意见,并将相关结论及时报告项目单位。
2.项目单位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及与相关专业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合同,提出材料设备选型建议,参与设备选型和材料的选择。
(三)质量管理
1.代建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功能,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及时调查、处理或督促第三方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根据合同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参建单位质量工作程序;开展日常监督和现场巡查保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定期组织参建各方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及时督促有关责任方整改。
(四)安全管理
1.代建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及时申请并督促项目单位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各专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责成各专业服务单位做好项目现场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
2.项目单位监督项目安全,及时制止代建单位违法违规操作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代建单位和项目单位共同及时如实地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代建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以代建单位为主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理事宜,并积极组织有关专业服务单位进行整改,项目单位予以配合。
(五)进度控制
1.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含前期工作计划),包括专业服务单位各工作阶段的计划时间,做好工期控制,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并交付;制定项目总目标计划并设置关键节点,考核施工进度并定期召开进度分析会,采取措施纠偏并动态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六)投资控制
1.代建单位总体把控项目总投资,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优化方案,在合同总价控制范围内确定与调整各项费用、各项合同价款,审核及签认价款支付;重点做好成本管控和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代建单位应在代建实施过程中,要求有关方面改正或优化可能突破批复投资的方案,要求有关方面停止实施可能引起超概的行为及超过批复范围的建设内容。
2.项目单位对项目投资控制进行监督,对可能引起投资突破的事项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控制投资的优化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七)资金管理
1.由代建单位与项目单位共同协商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代建单位具体负责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编制,项目单位负责审核确认。资金支付管理制度需明确支付审核流程、支付凭证要求、支付申请格式等。
2.代建单位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支出预算。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筹资方案,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代建单位在与专业服务单位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审核并签认价款支付。对设有第三方内部审计的项目,内部审计机构应复核代建单位签核的价款,并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4.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直接拨付给项目参建各方。代建单位按期向项目单位提出资金支付申请,项目单位复核确认经签核的价款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并将资金拨付凭证抄告代建单位。
(八)竣工验收与项目移交
1.代建项目建成后,代建单位按各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代建单位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向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和财务档案、竣工资料、资产等移交手续,并按规定归档相关建设资料。
(九)组织验收
1.代建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的初步验收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单位协助代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十)竣工财务决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代建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协助代建单位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十一)项目移交
1.项目单位在收到代建单位项目移交申请报告后,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功能要求和合同约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验收。
2.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向代建单位出具固定资产移交证书并负责实体管理和维护。代建单位一并据实移交其他资产,整理汇编移交项目资料。
(十二)审计工作
1.项目审计由项目单位书面报告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机关反馈安排项目审计相关事宜。代建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审计工作要求。

服务周期:540天

报价方式:百分比

类型:费率/折扣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 09:00:00

谈判地址: (略) 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服务实施地: (略) 红塔区玉溪一中新校区,新建后勤服务中心北面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00:00:00

发布时间:** 17:47:17

采购编号:YNYXC*Z*

采购单位: (略) 玉溪第一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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