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NB0133C1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采购公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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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NB0133C1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采购公告招标

标题:

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NB0133C1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NB0133C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M2024-NB0133C1),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控制价为23.3241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由1#楼、2#楼、3#楼组成;其中旅客过夜用房1#楼建设标准对标五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约280间,建筑面积约为45481 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2#楼建设标准对标四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约338间,建筑面积约为27910平方米; 旅客过夜用房3#楼建设标准对标三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151间,建筑面积约为10388平方米(以上客房数暂定,最终以图纸为准)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咨询委托范围包含旅客过夜用房1#楼2#楼3#楼、旅客过夜用房室外景观区及交通中心空港大堂和航站楼内的空港大堂的标识标牌咨询,包含以下内容:

1.旅客过夜用房1-3#楼、交通中心空港大堂及航站楼内的空港大堂的室内区域(包括面客区、客房区及后勤区)的标识标牌咨询;

2.旅客过夜用房1-3#楼建筑外立面幕墙标识,室外公共区域包括旅客过夜用房1-3#楼范围内室外绿化景观区的标识。

3、各阶段的咨询服务要求详见咨询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机构,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设计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标识标牌设计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设计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标识标牌设计业绩,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列入严重失信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 (略) 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 (略) 失信信息数据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相应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以上证明材料属于原件“必查”项目。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提供二维码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未提供原件),可不提供原件。

(2)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中第2、3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包含标识标牌、酒店建筑面积等信息。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业绩合同未能体现前述信息的,则还应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原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3)若投标人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协议需明确投标人是该项业绩中负责标识设计内容的单位。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交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5)本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酒店”指为客人提供住宿及餐饮、会议、健身和娱乐等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公共建筑。包含酒店、宾馆、饭店、度假村。但仅包含餐饮、会议、健身或娱乐功能,未包含住宿服务的,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业绩的要求。

(6)本招标文件涉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业绩合同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上如记载该人员职务为“项目经理”或“主创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等的,视同为项目负责人。

(7)本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设计内容须包含“标识标牌”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上记载设计内容如为“标识”或“标牌”或“导视”等的,可视为该业绩设计内容包含“标识标牌”的内容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ttp://**;传真:0592-*-6969。地址: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 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文件费、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 (略) ;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04219;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厦门招投标网》(网址:http://**)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标题:

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NB0133C1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NB0133C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标识标牌专项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M2024-NB0133C1),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控制价为23.3241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厦门新机场旅客过夜用房由1#楼、2#楼、3#楼组成;其中旅客过夜用房1#楼建设标准对标五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约280间,建筑面积约为45481 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2#楼建设标准对标四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约338间,建筑面积约为27910平方米; 旅客过夜用房3#楼建设标准对标三星级酒店,共设置房间数151间,建筑面积约为10388平方米(以上客房数暂定,最终以图纸为准)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咨询委托范围包含旅客过夜用房1#楼2#楼3#楼、旅客过夜用房室外景观区及交通中心空港大堂和航站楼内的空港大堂的标识标牌咨询,包含以下内容:

1.旅客过夜用房1-3#楼、交通中心空港大堂及航站楼内的空港大堂的室内区域(包括面客区、客房区及后勤区)的标识标牌咨询;

2.旅客过夜用房1-3#楼建筑外立面幕墙标识,室外公共区域包括旅客过夜用房1-3#楼范围内室外绿化景观区的标识。

3、各阶段的咨询服务要求详见咨询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机构,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设计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标识标牌设计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设计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标识标牌设计业绩,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列入严重失信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 (略) 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 (略) 失信信息数据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相应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以上证明材料属于原件“必查”项目。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提供二维码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未提供原件),可不提供原件。

(2)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中第2、3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包含标识标牌、酒店建筑面积等信息。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业绩合同未能体现前述信息的,则还应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原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3)若投标人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协议需明确投标人是该项业绩中负责标识设计内容的单位。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交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5)本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的“酒店”指为客人提供住宿及餐饮、会议、健身和娱乐等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公共建筑。包含酒店、宾馆、饭店、度假村。但仅包含餐饮、会议、健身或娱乐功能,未包含住宿服务的,不符合本招标文件业绩的要求。

(6)本招标文件涉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业绩合同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上如记载该人员职务为“项目经理”或“主创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或“总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等的,视同为项目负责人。

(7)本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设计内容须包含“标识标牌”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上记载设计内容如为“标识”或“标牌”或“导视”等的,可视为该业绩设计内容包含“标识标牌”的内容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ttp://**;传真:0592-*-6969。地址: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 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文件费、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 (略) ;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04219;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厦门招投标网》(网址:http://**)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仙岳路396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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