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竣工验收,以交工时间或竣工
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其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含桥梁、隧道)。
3.1.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人
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 1 项二级及以
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含桥梁、隧道)。
注 : 投 标 人 须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业绩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略) 场管理平台”查询系统的业绩。
3.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
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
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
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1)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取消或
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2)在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
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5.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