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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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

项目编号: ZJAZBNX-2024-28

项目名称: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红蓝黄光普(LED光谱)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0000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强脉冲光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 (略)
地 址: 平罗县城关镇团结东路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 (略)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北路15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淑萍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周为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中 (略)

发布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

项目编号: ZJAZBNX-2024-28

项目名称: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红蓝黄光普(LED光谱)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0000
平 (略) 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强脉冲光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0:0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 (略)
地 址: 平罗县城关镇团结东路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 (略)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北路15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淑萍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周为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中 (略)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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