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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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南京江城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JWX706

项目名称: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

采购需求: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28.25万元

最高限价:28.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要求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2.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http://**】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0。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件制作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负责。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为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如有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投标,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则实际投标产品品牌仅有两个,故有效供应商仅有两家,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5、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除颤起搏监护仪。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栖霞区晓庄4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25-*-8034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南京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南京江城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JWX706

项目名称: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

采购需求: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动态心电图仪及除颤起博监护仪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28.25万元

最高限价:28.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要求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2.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http://**】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0。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件制作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负责。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为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如有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投标,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则实际投标产品品牌仅有两个,故有效供应商仅有两家,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5、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除颤起搏监护仪。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栖霞区晓庄4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25-*-8034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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