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的公示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商务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州(市)商务局初审、第三方审核、征求省直部门意见、省商务厅研究,现将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洪富 0871—*
通讯地址: (略) (略) 175号
邮编:*
附件: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方向 |
1 | 河口维跃园区 (略) | 跨境电商园区 |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商务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州(市)商务局初审、第三方审核、征求省直部门意见、省商务厅研究,现将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洪富 0871—*
通讯地址: (略) (略) 175号
邮编:*
附件: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跨境电商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方向 |
1 | 河口维跃园区 (略) | 跨境电商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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