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中学物业服务单位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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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年中学物业服务单位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因学校物业即将到期。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招标江西省万年中学物业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万年中学校园面积 200 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 * 平米,其中教学楼 4 栋,学生公寓 4 栋,办公楼、科技楼、图书楼各 1 栋,有体育馆、标准化田径 场等功能齐全的运动设施,有食堂、超市、停车场等附属建筑物。现有在校生 4080 人,校职工 288 人。

(一)服务范围及条款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精干、合理、高效 ”的原则,力求实现物业 管理各项目标,约定服务内容包括:

1 、校园范围内所有地面楼宇的楼道、楼内、公共厕所等的清洁卫生和校园 内各垃圾桶的垃圾处理、清理并运至校内指定的转运点。

2 、学生公寓管理员除按要求完成保洁工作外,还需负责住校生的管理( 目 前仅 1 栋公寓有学生入住),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政教处。

3 、重点区域的保洁每天不少于 2 次,确保地面无垃圾,墙 (略) 和污迹,卫生间无异味。一般区域(楼梯扶手、大门、消防栓等)每周至少要清洁 一次。

4 、绿化养护工作人员职责:绿化区内的卫生;及时清除杂草,修剪整形乔 灌木;夏天防旱、冬天防冻;植保管理,校园美化。

5 、做好上岗员工的业务培训、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考核考查工作,物业 员工在学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物业公司负全部责任,与校方无关。

6 、学校有权监督、指导物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略) 进行综合 测评和满意度调查。

(二)处罚条款

出于工作需要,学校安排 3个岗位工作人员住宿,其中2名宿管员,1 名值班人员,均住在 12号楼(一层、三层、五层各 1间,不允许陪读,包括子女)。 校方有 (略) 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失职,学校将根据 (略) 进行处罚:

1 、保洁范围内没有打扫,每发现 1 次处罚 100 元。

2 、卫生间有严重异味,每发现 1 次处罚50元。

3 、必须按时开门、锁门,及时关水关电,否则发现 1次处罚50 元。

4 、按时查寝,有情况及时与年级组、政教处反馈,违规 1次处罚 50元, 造成重大后果将根据责任认定加重处罚。

5 、绿化工作不到位,杂草丛生、 良莠不齐,发现 1次处罚 100 元。

以上情况执行由学校总务处当场开具处罚通知单,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扣除。

(三)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工作人员职数

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建议物业管理人员进驻学校团队人数为 10人, 其中:经理 1人、宿管员 2人、楼栋保洁员4人、外围保洁员 2人、绿化 1人。

(五)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学校核定物业管理服务每年总费用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员工的 “五险一金 ”、培训费、服装费等,以及物业服务期间的劳动工具等费用全部由 物业公司承担(垃圾桶、纸篓等学校提供)。

费用支付形式:按每服务月末结算,结算后凭正式发票到学校财务室办理 转账手续。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4000元,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万财购〔2023〕11号]《万年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对参加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函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信用承诺的内容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或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 (略) 来投标,需提供其 (略) 的授权书,且总公司也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前近二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标前近6个内任意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或证明文件上注明在此有效期内);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承诺函)

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在万年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名称中。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2份物业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三、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00-11:30)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下午14:30-17:00)17时止。节假日除外(本公告会在万年县 (略) 公示)

提交资料地点:有意者请携带公告中的(一、项目情况(提供投标人确认函)和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料加盖 (略) 万年县商会大厦A座9楼, (略) 进行登记。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获取中标的,经核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方式:以摇球方式决定本项目服务单位。

1、现场根据签到顺序,先摇投标人球号。

2、根据投标人球号摇出1名中标单位。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2日上午10:00;

地点: (略) (略) 万年中心开标大厅(江西万年高新区)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招标单位要求。

江西万年中学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万年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因学校物业即将到期。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开招标江西省万年中学物业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万年中学校园面积 200 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 * 平米,其中教学楼 4 栋,学生公寓 4 栋,办公楼、科技楼、图书楼各 1 栋,有体育馆、标准化田径 场等功能齐全的运动设施,有食堂、超市、停车场等附属建筑物。现有在校生 4080 人,校职工 288 人。

(一)服务范围及条款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精干、合理、高效 ”的原则,力求实现物业 管理各项目标,约定服务内容包括:

1 、校园范围内所有地面楼宇的楼道、楼内、公共厕所等的清洁卫生和校园 内各垃圾桶的垃圾处理、清理并运至校内指定的转运点。

2 、学生公寓管理员除按要求完成保洁工作外,还需负责住校生的管理( 目 前仅 1 栋公寓有学生入住),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政教处。

3 、重点区域的保洁每天不少于 2 次,确保地面无垃圾,墙 (略) 和污迹,卫生间无异味。一般区域(楼梯扶手、大门、消防栓等)每周至少要清洁 一次。

4 、绿化养护工作人员职责:绿化区内的卫生;及时清除杂草,修剪整形乔 灌木;夏天防旱、冬天防冻;植保管理,校园美化。

5 、做好上岗员工的业务培训、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考核考查工作,物业 员工在学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物业公司负全部责任,与校方无关。

6 、学校有权监督、指导物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略) 进行综合 测评和满意度调查。

(二)处罚条款

出于工作需要,学校安排 3个岗位工作人员住宿,其中2名宿管员,1 名值班人员,均住在 12号楼(一层、三层、五层各 1间,不允许陪读,包括子女)。 校方有 (略) 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失职,学校将根据 (略) 进行处罚:

1 、保洁范围内没有打扫,每发现 1 次处罚 100 元。

2 、卫生间有严重异味,每发现 1 次处罚50元。

3 、必须按时开门、锁门,及时关水关电,否则发现 1次处罚50 元。

4 、按时查寝,有情况及时与年级组、政教处反馈,违规 1次处罚 50元, 造成重大后果将根据责任认定加重处罚。

5 、绿化工作不到位,杂草丛生、 良莠不齐,发现 1次处罚 100 元。

以上情况执行由学校总务处当场开具处罚通知单,每月结算服务费时扣除。

(三)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工作人员职数

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建议物业管理人员进驻学校团队人数为 10人, 其中:经理 1人、宿管员 2人、楼栋保洁员4人、外围保洁员 2人、绿化 1人。

(五)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学校核定物业管理服务每年总费用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员工的 “五险一金 ”、培训费、服装费等,以及物业服务期间的劳动工具等费用全部由 物业公司承担(垃圾桶、纸篓等学校提供)。

费用支付形式:按每服务月末结算,结算后凭正式发票到学校财务室办理 转账手续。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4000元,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万财购〔2023〕11号]《万年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对参加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函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信用承诺的内容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或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 (略) 来投标,需提供其 (略) 的授权书,且总公司也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前近二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所属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标前近6个内任意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或证明文件上注明在此有效期内);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承诺函)

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在万年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名称中。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2份物业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三、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00-11:30)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下午14:30-17:00)17时止。节假日除外(本公告会在万年县 (略) 公示)

提交资料地点:有意者请携带公告中的(一、项目情况(提供投标人确认函)和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料加盖 (略) 万年县商会大厦A座9楼, (略) 进行登记。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获取中标的,经核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方式:以摇球方式决定本项目服务单位。

1、现场根据签到顺序,先摇投标人球号。

2、根据投标人球号摇出1名中标单位。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2日上午10:00;

地点: (略) (略) 万年中心开标大厅(江西万年高新区)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招标单位要求。

江西万年中学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万年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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