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医院:放射科方舱CT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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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医院:放射科方舱CT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零配件(含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及保管、备品备件的要求

1、备件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以下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①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②特殊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零备件价格清单、规格型号及其制造商名称。如采购人维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维保期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2、成交人负责零配件(含专用工具)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二)、质量保证

1、服务期:项目整体维保期三年。维保期内全部免费且不限次数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零备件,所有软件维护、升级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

2、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所列要求, 并达到维持系统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正常运行目标。

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服务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维保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5、供应商或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并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可通过电话提供远程在线维修、软件升级。

6、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1:10顺延维保期限。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GE OPtimaCT520整机全保服务,包含整机硬件、工作站、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保修期内不限次数提供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及球管等零备件更换。


具体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维保期内提供一年至少4次的定期维护保养;提供一年至少4次的设备质控检测。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或质控完成后,中标人需提供维修单、保养报告及质控报告等。

2、中标后承诺提供每年度保养计划书。

六、验收标准

3、验收要求

3.1备件更换时要提供产品质量及来源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收。

3.2经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3.3如有产品验收未通过的,成交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品,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4、验收方式

4.1根据《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合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4.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能够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 付款人: (略) (略) 。

1.2 付款方式: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财务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维修工程师、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交通费、工时费、维护服务费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5、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零配件(含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及保管、备品备件的要求

1、备件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以下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①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②特殊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零备件价格清单、规格型号及其制造商名称。如采购人维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维保期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2、成交人负责零配件(含专用工具)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二)、质量保证

1、服务期:项目整体维保期三年。维保期内全部免费且不限次数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零备件,所有软件维护、升级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

2、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所列要求, 并达到维持系统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正常运行目标。

3、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服务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维保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5、供应商或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并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可通过电话提供远程在线维修、软件升级。

6、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1:10顺延维保期限。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GE OPtimaCT520整机全保服务,包含整机硬件、工作站、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保修期内不限次数提供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及球管等零备件更换。


具体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维保期内提供一年至少4次的定期维护保养;提供一年至少4次的设备质控检测。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机械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或质控完成后,中标人需提供维修单、保养报告及质控报告等。

2、中标后承诺提供每年度保养计划书。

六、验收标准

3、验收要求

3.1备件更换时要提供产品质量及来源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收。

3.2经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3.3如有产品验收未通过的,成交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品,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4、验收方式

4.1根据《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合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4.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能够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 付款人: (略) (略) 。

1.2 付款方式: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财务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维修工程师、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交通费、工时费、维护服务费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5、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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