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医院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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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医院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山市人民医院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报名(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C2024X172

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37万元

最高限价:72.37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建设范围为 (略) 场停车场,周边为铁皮围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停,机动车停车位主要为裸露土地,无停车规划线,路面未硬化,停车较为散乱。规划全改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对现状裸露土地进行硬化,并增加钢构车棚,围墙,主要出入口为现状场地西侧路口,增加排水暗渠, (略) 政雨水收集口,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其他: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8点00分至**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部( (略) 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现场(*@*63.com)报名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收件地址: (略) (略) 食堂大楼4楼412室;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59-*)。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收到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装严实,损坏、遗失责任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启

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略) 食堂四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栗园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 工

电   话: *

黄山市人民医院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报名(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C2024X172

项目名称: (略) (略) 南门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37万元

最高限价:72.37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建设范围为 (略) 场停车场,周边为铁皮围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停,机动车停车位主要为裸露土地,无停车规划线,路面未硬化,停车较为散乱。规划全改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对现状裸露土地进行硬化,并增加钢构车棚,围墙,主要出入口为现状场地西侧路口,增加排水暗渠, (略) 政雨水收集口,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其他: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8点00分至**日17点00分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部( (略) 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现场(*@*63.com)报名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收件地址: (略) (略) 食堂大楼4楼412室;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59-*)。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收到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装严实,损坏、遗失责任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启

另行通知。

地点: (略) (略) 食堂四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栗园路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 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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