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科学院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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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学院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略)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4-B-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B-1001
项目名称: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万元
最高限价:9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 17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0 20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3 33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28 28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
方式:现场领取、网上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西青区开发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锦和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辰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锦和 (略)

**日



(略) (略)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4-B-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B-1001
项目名称: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万元
最高限价:9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 17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0 20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3 33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28 28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营养所2024年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试剂耗材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4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
方式:现场领取、网上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西青区开发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锦和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5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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