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采购公告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 JSZC-*-NJYY-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YY-C2024-0004
项目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60自然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五、开启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幢16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装订成册,电子版响应文件*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联系人:昝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埜 (略)
单位地址: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联系人:王家新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新
电话:025-*
项目概况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 JSZC-*-NJYY-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YY-C2024-0004
项目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展陈设计制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60自然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五、开启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幢16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装订成册,电子版响应文件*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联系人:昝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埜 (略)
单位地址: (略) 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1601室
联系人:王家新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家新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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