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产评估第三方机构选聘的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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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产评估第三方机构选聘的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要求,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通过安发展官网发布公告,以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 (略) 部分资产评估第三方机构,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在投标规定时间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部分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需对名下8辆车、部分办公设备及负责管理的6辆车进行资产转让价值评估,需对名下部分办公场所进行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拦标价:3万元。

三、评估工作内容

对 (略) 上述资产情况实施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车辆、办公场所等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完整。

四、中介机构报名条件

(一)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2家及以上国企资产评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誉良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按报名条件要求准备材料(加盖公章);

(二)评估费用报价函(固定格式,详见附件1);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承诺、服务措施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提供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相关证明及承诺。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装订密封。

六、比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评审,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审原则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按照响应单位的服务报价、技术能力、商务信誉三个部分的要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2(文末下载)。

(四)公示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安宁 (略) 官网发布选聘结果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选机构。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地址:安宁 (略) 官网(http://**)。 (二)公告时间:**日至**日。 (三)报名时间:**日至**日。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的报名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原件,密封后专 (略) 连然街道中华路139号( (略) (略) 四楼综合部404室)。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封套上写明招采人名称: (略) (略) 安宁分公司,项目名称:**日-**日资产评估项目。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五)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源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函

2.评分明细表

(略) (略)

**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要求,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通过安发展官网发布公告,以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 (略) 部分资产评估第三方机构,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在投标规定时间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部分资产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需对名下8辆车、部分办公设备及负责管理的6辆车进行资产转让价值评估,需对名下部分办公场所进行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拦标价:3万元。

三、评估工作内容

对 (略) 上述资产情况实施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车辆、办公场所等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完整。

四、中介机构报名条件

(一)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2家及以上国企资产评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誉良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按报名条件要求准备材料(加盖公章);

(二)评估费用报价函(固定格式,详见附件1);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时间安排、人员配置、质量承诺、服务措施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提供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相关证明及承诺。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装订密封。

六、比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评审,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审原则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按照响应单位的服务报价、技术能力、商务信誉三个部分的要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2(文末下载)。

(四)公示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安宁 (略) 官网发布选聘结果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选机构。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地址:安宁 (略) 官网(http://**)。 (二)公告时间:**日至**日。 (三)报名时间:**日至**日。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的报名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原件,密封后专 (略) 连然街道中华路139号( (略) (略) 四楼综合部404室)。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封套上写明招采人名称: (略) (略) 安宁分公司,项目名称:**日-**日资产评估项目。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五)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源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函

2.评分明细表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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