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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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略)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进行公开招标。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ZZYLZB【2024】00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见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具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资格条件。

6.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代理机构( (略) (略) )现场或邮箱报名(*@*63.com)并邮箱发送。

7.2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日09:30,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10、如有变更, (略) (略) 会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漳州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先生

12、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林

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略)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南湖温泉酒店开业零星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进行公开招标。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ZZYLZB【2024】00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见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具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资格条件。

6.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代理机构( (略) (略) )现场或邮箱报名(*@*63.com)并邮箱发送。

7.2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日09:30, (略) 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10、如有变更, (略) (略) 会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漳州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先生

12、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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