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永嘉小麦销售招标公告
小麦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永嘉小麦销售招标公告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小麦;年份:2024;产地:永嘉;共1个标段;数量:154.632吨。
2.质量:委托方7月10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提供质检报告后上传对应数据,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 (略) 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4.看样地点:永嘉县乌牛粮库;联系人:林建平,联系电话:*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7月17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提货需提前1天与委托方联系,以便提前安排出库人员(日装车能力80吨左右)。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永嘉县乌牛粮库1P5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收取车板费*/吨,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 (略) 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款到提货,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代储库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代储库点按*方中标价格(如*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二)粮食溢余。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方按中标价格(如*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溢余部分货款支付给代储库点。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 (略) 场将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提货逾期违约。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对于竞价销售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3.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 (略) 场, (略) 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永 (略) 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疫情期间,进出库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 (略) (略) 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 (略) 进行调解、仲裁。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 (略) 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 (略) 场受委托方委 (略) 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 (略) 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7月2日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小麦;年份:2024;产地:永嘉;共1个标段;数量:154.632吨。
2.质量:委托方7月10 (略) 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提供质检报告后上传对应数据,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 (略) 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请安排工作日时间与站点对接看样事宜,具体以站点安排为准。
3.看样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4.看样地点:永嘉县乌牛粮库;联系人:林建平,联系电话:*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7月17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提货需提前1天与委托方联系,以便提前安排出库人员(日装车能力80吨左右)。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永嘉县乌牛粮库1P5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收取车板费*/吨,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 (略) 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款到提货,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代储库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代储库点按*方中标价格(如*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二)粮食溢余。出库数量以标的数量为准,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方按中标价格(如*方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溢余部分货款支付给代储库点。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 (略) 场将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提货逾期违约。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对于竞价销售逾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3.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 (略) 场, (略) 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永 (略) 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疫情期间,进出库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 (略) (略) 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 (略) 进行调解、仲裁。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 (略) 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 (略) 场受委托方委 (略) 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 (略) 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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