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广州市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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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广州市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 (略) 南沙区上横挡岛西侧、下横挡岛北侧、天后宫附近海域。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7.180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510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3.035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5年;临时施工用海3.633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利用海岸线49米。具体界址坐标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

  三、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四楼;邮编:*;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界址点坐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7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工程项 (略) 南沙区上横挡岛西侧、下横挡岛北侧、天后宫附近海域。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7.180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510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3.035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5年;临时施工用海3.6337公顷,申请用海期限3个月,利用海岸线49米。具体界址坐标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

  三、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四楼;邮编:*;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界址点坐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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