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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2024年清镇市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的比选方案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2024年清镇市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的比选方案
(略) 城区道路公共绿化带存在护栏破损及缺失的情况,且花园路中分绿化带行人随意穿行现象突出。 (略) 精细化管理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为维护城区绿化景貌及排除绿化带安全隐患,我单位现采购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对护栏进行更换和安装。根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纪要》(清综执党组专议〔2024〕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采购的原则,特制定本比选工作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
2.工作内容: (略) 城区红枫北街、云岭大街、云站路(老马河大桥至水塘路口段)、龙凤大道、花园路等路段绿化带破损、缺失护栏进行更换,确保安装的护栏材质、规格、色彩与现状护栏一致,基部向内加焊稳定材料(角铁)固体,护栏整体美观,完整稳定。二是对云岭东路、云岭西路及云岭中路绿化带护栏破损立柱进行修复,采用角铁固定,确保稳固。三是在花园路滨湖路段、 (略) 至广大实验学校段中分绿化带安装共计约2125米长的护栏,护栏采用绿色桃形柱镀锌材质,基部向内加焊稳定材料(角铁)固体,规格符合现场要求,护栏美观稳固,具体样式请参照云岭大街绿化带护栏。四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据实结算,需对更换的绿化带护栏及立柱提供1年的质保期,对新安装的护栏提供3年的质保期。
3.工期要求:本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
4.实施原则:一是科学安排施工流程,保证工作质量。二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围挡等设施的设置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在早、晚高峰期间施工作业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三是中标单位需在质保期内定期对完成更换及安装的护栏和立柱进行维护,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护栏无法正常使用。
二、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 (略) 金盆路11号
联 系 人:朱文静
联系电话:*
三、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园林绿化设施安装维修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
1.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 (略) 公章);
3.市场调查报价表(加盖公司公章);
4.出具 (略) (略) 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置的承诺书;
5.出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年度年报。
7.比选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和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2.近 (略) (略) 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 (略) ;
3.不遵守比选会场次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日(星期五)上午9:30,需提前10分钟进场。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报名。
2.比选地点: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五楼会议室。
七、比选评审委员会组成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20 (略) 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守源(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清( (略)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施家康(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程崇志(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办督查科负责人)
张小燕(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室负责人)
王 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忠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石报武(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朱文静(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
八、比选报价原则
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点资格审查要求;
2.参加比选的单位比选之前按照工程清单自行踏勘现场,两次报价都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场地清理费、车辆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安装材料费、运输费、养护费等所有费用;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项目预算控制价为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00)。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比选采购预算价视为废标,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实行二次报价(只报项目总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九、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一是按照本方案第一点中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施工工期为15天;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十、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后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项目结束后据实结算。
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十一、验收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指定道路绿化带护栏和立柱的更换和安装。施工完成后,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单位的施工效果、护栏质量、牢固性和工程量进行综合验收,最终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单位向财政申请拨款,财政拨款后的1个月内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结算款的97%,待质保期满2年后,按相关程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
2.市场调查报价表。
(略) 城区道路公共绿化带存在护栏破损及缺失的情况,且花园路中分绿化带行人随意穿行现象突出。 (略) 精细化管理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为维护城区绿化景貌及排除绿化带安全隐患,我单位现采购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对护栏进行更换和安装。根据《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纪要》(清综执党组专议〔2024〕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采购的原则,特制定本比选工作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略) 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
2.工作内容: (略) 城区红枫北街、云岭大街、云站路(老马河大桥至水塘路口段)、龙凤大道、花园路等路段绿化带破损、缺失护栏进行更换,确保安装的护栏材质、规格、色彩与现状护栏一致,基部向内加焊稳定材料(角铁)固体,护栏整体美观,完整稳定。二是对云岭东路、云岭西路及云岭中路绿化带护栏破损立柱进行修复,采用角铁固定,确保稳固。三是在花园路滨湖路段、 (略) 至广大实验学校段中分绿化带安装共计约2125米长的护栏,护栏采用绿色桃形柱镀锌材质,基部向内加焊稳定材料(角铁)固体,规格符合现场要求,护栏美观稳固,具体样式请参照云岭大街绿化带护栏。四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据实结算,需对更换的绿化带护栏及立柱提供1年的质保期,对新安装的护栏提供3年的质保期。
3.工期要求:本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
4.实施原则:一是科学安排施工流程,保证工作质量。二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围挡等设施的设置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在早、晚高峰期间施工作业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三是中标单位需在质保期内定期对完成更换及安装的护栏和立柱进行维护,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护栏无法正常使用。
二、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 (略) 金盆路11号
联 系 人:朱文静
联系电话:*
三、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园林绿化设施安装维修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
1.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 (略) 公章);
3.市场调查报价表(加盖公司公章);
4.出具 (略) (略) 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置的承诺书;
5.出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示年度年报。
7.比选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和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2.近 (略) (略) 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 (略) ;
3.不遵守比选会场次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日(星期五)上午9:30,需提前10分钟进场。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报名。
2.比选地点: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五楼会议室。
七、比选评审委员会组成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20 (略) 城区绿化带护栏更换安装项目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守源(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清( (略)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施家康(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程崇志(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办督查科负责人)
张小燕(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室负责人)
王 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忠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石报武(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朱文静(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
八、比选报价原则
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点资格审查要求;
2.参加比选的单位比选之前按照工程清单自行踏勘现场,两次报价都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场地清理费、车辆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安装材料费、运输费、养护费等所有费用;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项目预算控制价为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00)。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比选采购预算价视为废标,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实行二次报价(只报项目总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九、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一是按照本方案第一点中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施工工期为15天;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十、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后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项目结束后据实结算。
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十一、验收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指定道路绿化带护栏和立柱的更换和安装。施工完成后,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单位的施工效果、护栏质量、牢固性和工程量进行综合验收,最终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单位向财政申请拨款,财政拨款后的1个月内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结算款的97%,待质保期满2年后,按相关程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
2.市场调查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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