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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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 15:38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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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XJY*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JY*1

2、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万元(包含基本法律服务费、案件代理费等所有服务费用)

6、最高限价:28万元(包含基本法律服务费、案件代理费等所有服务费用)

7、采购需求: (略) 裕安区城乡 (略) (略) 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律师团队

(1)服务律师团队中律师均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2)服务律师团队律师数量至少为三名,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2002年以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3)服务律师团队律师均为已执业律师,近五年内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六安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平台下载服务费:105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下载磋商文件。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 (略) 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转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在开标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3、提交方式:纸质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城乡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响洪甸路卫健委1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沃盛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未工

电  话:056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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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 15:38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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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XJY*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JY*1

2、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万元(包含基本法律服务费、案件代理费等所有服务费用)

6、最高限价:28万元(包含基本法律服务费、案件代理费等所有服务费用)

7、采购需求: (略) 裕安区城乡 (略) (略) 裕安区城投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司法厅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律师团队

(1)服务律师团队中律师均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2)服务律师团队律师数量至少为三名,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2002年以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3)服务律师团队律师均为已执业律师,近五年内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六安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平台下载服务费:105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下载磋商文件。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 (略) 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转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在开标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3、提交方式:纸质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中小企业情形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城乡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响洪甸路卫健委1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沃盛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未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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