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潍坊市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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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潍坊市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 (略) 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潍市监知促函〔2024〕135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各单位、个人进行20 (略) 专利奖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潍坊滨海区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项目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

2.在**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申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略) 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 (略) 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驻潍高校、 (略) 所、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由我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推荐。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涉及产品已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备案的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专利技术在我区实施并获得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且专利文本质量好的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审核。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参评专利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2.公示。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滨海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组织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

1.请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 (略) 专利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申报、推荐专利项目。材料经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荐报送后,不得修改。

2.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发明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所 (略) 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不予退还。

(二)报送材料

1.报送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专利奖申报书包括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PDF版,电子PDF版内容要与纸件一致(签字盖章后扫描),申报材料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电子PDF版(盖章后扫描)、word版。

2.申报书电子PDF版以“专利号+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点击查看>>**.*专利奖申报书”。

3.所有材料由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统 (略) 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申报单位于7月16日下班前报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可发邮箱或现场拷贝。

请大家认真查阅通知要求,提高申报材料质量,避免上交后反复修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准备,以防耽误申报流程。

三、联系方式

潍坊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

地 址:潍坊滨海区未来大厦1409室

联系人:单溪忠 孙召君

电 话:*

邮 箱:*@*ttp://**

附件:1.推荐指标分配表

2. (略) 专利奖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

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 (略) 专利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潍市监知促函〔2024〕135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各单位、个人进行20 (略) 专利奖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是潍坊滨海区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项目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均同意参评;

2.在**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有效(不含转让、许可),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4.申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略) 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未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参评方式

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 (略) 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驻潍高校、 (略) 所、市直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由我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推荐。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涉及产品已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备案的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维持年限、海外同族、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高价值专利;专利技术在我区实施并获得较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且专利文本质量好的专利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审核。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参评专利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2.公示。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滨海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组织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

1.请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 (略) 专利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申报、推荐专利项目。材料经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荐报送后,不得修改。

2.申报单位(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书中出具材料真实性声明及专利权人、发明人申报知情同意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3.所 (略) 专利奖评审委办公室不予退还。

(二)报送材料

1.报送专利奖申报书、推荐项目汇总表。专利奖申报书包括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PDF版,电子PDF版内容要与纸件一致(签字盖章后扫描),申报材料内容要完整、真实、有效;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电子PDF版(盖章后扫描)、word版。

2.申报书电子PDF版以“专利号+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点击查看>>**.*专利奖申报书”。

3.所有材料由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统 (略) 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各申报单位于7月16日下班前报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可发邮箱或现场拷贝。

请大家认真查阅通知要求,提高申报材料质量,避免上交后反复修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准备,以防耽误申报流程。

三、联系方式

潍坊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科

地 址:潍坊滨海区未来大厦1409室

联系人:单溪忠 孙召君

电 话:*

邮 箱:*@*ttp://**

附件:1.推荐指标分配表

2. (略) 专利奖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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