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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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

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4LYHXFW0008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718号-2

投标单价:5.98元/平方米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暂定3年(约109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阜阳路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3楼305室

联系人:邵磊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汪可,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日

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4LYHXFW0008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718号-2

投标单价:5.98元/平方米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止,暂定3年(约109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四里河左岸城市更新(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方检测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阜阳路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3楼305室

联系人:邵磊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

投标人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汪可,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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