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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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17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

1

17.6789万元


合计

17.6789万元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检测资质(仅新证要求)、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老证要求)、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老证要求)、建筑节能检测资质(仅新证要求)、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CMA)证书且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覆盖所投标的监测项目(需提供明细附表)三种资质。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日至**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或邮寄购买,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 日10时00分00秒; (略) 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采购代理费用

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 (略) ;开户银行:浙江江山农村 (略) 营业部;银行账号:*。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贺 (略)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公告日期:**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17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略) 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项目(第二次)

1

17.6789万元


合计

17.6789万元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检测资质(仅新证要求)、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老证要求)、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老证要求)、建筑节能检测资质(仅新证要求)、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CMA)证书且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覆盖所投标的监测项目(需提供明细附表)三种资质。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日至**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现场或邮寄购买,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 日10时00分00秒; (略) 贺村镇贺康路53号(贺村镇贺村村村委办公楼二楼)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采购代理费用

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 (略) ;开户银行:浙江江山农村 (略) 营业部;银行账号:*。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贺 (略)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3、监督机构名称: (略) 贺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贺村镇贺康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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