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01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滨海 (略) 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滨海 (略) 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项目估算为44485.0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乐区滨海新城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住宅(安置房)、其他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21939平方米(32.91亩),主要建筑面积68424平方米。

    注: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485.03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投资、建设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投融资一体化。

    ①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方案及深化设计、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含爆破施工、运输及手续申办等)、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等)、降水、建筑、结构、屋面、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充电桩、发电机及机房降噪、电梯工程(配合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化(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房、水土保持、环保降噪、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景观水电、绿色建筑、公共设施工程、大门、门卫保安亭、围墙、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小区及涉及的破路与修复)、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全专业BIM应用及指导,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充电桩工程需按照《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闽政办【2016】62号《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配建标准配置到位。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投资要求:要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签约合同金额20%的投资资金、投资期限2年(投资总额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中的响应承诺为准),中标人的投资资金不计收益和利息,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招标人不对中标人的投融资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

    ⑤其他要求:1)编制工程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3)中标人须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建设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日照审查、面积核算、消防、人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若有)、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排永排、竣工验 (略) 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4)本项目如有上级部门要求限时开工或莅临检查、调研,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无偿配合提供桩基设备、施工机械、发电设备、开工现场布置设施及迎检场景布置等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安费用为*元,施工图设计费为*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54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1)项目投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以及投资资金的相关要求;(2)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3)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 (略) ‘榕城杯’优质工程奖”及“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4)采购的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独立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子项目分别配备,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适用)。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适用)。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形式组成联合体,不再接受主体工程施工或者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3)若独立投标人投标,可将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进行分包,但只允许有一家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且主体工程施工或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4)项目投资任务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承担;(5)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6)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日18时00分0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滨海 (略) 公司

    地 址: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22层

    邮 编: *

    电子邮箱: /

    电 话:0591-*,传真: /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邮 编:*

    电子邮箱:*@*icoc.cn

    电 话:*,传真: /

    联系人:高女士、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01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滨海 (略) 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滨海 (略) 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项目估算为44485.0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乐区滨海新城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住宅(安置房)、其他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21939平方米(32.91亩),主要建筑面积68424平方米。

    注: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485.03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投资、建设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投融资一体化。

    ①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方案及深化设计、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通信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含爆破施工、运输及手续申办等)、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等)、降水、建筑、结构、屋面、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充电桩、发电机及机房降噪、电梯工程(配合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化(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房、水土保持、环保降噪、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景观水电、绿色建筑、公共设施工程、大门、门卫保安亭、围墙、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小区及涉及的破路与修复)、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全专业BIM应用及指导,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充电桩工程需按照《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闽政办【2016】62号《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配建标准配置到位。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投资要求:要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额度不少于签约合同金额20%的投资资金、投资期限2年(投资总额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中的响应承诺为准),中标人的投资资金不计收益和利息,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招标人不对中标人的投融资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

    ⑤其他要求:1)编制工程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3)中标人须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建设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审、日照审查、面积核算、消防、人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若有)、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排永排、竣工验 (略) 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4)本项目如有上级部门要求限时开工或莅临检查、调研,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无偿配合提供桩基设备、施工机械、发电设备、开工现场布置设施及迎检场景布置等工作。

    2.5.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安费用为*元,施工图设计费为*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54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1)项目投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以及投资资金的相关要求;(2)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3)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 (略) 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 (略) ‘榕城杯’优质工程奖”及“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4)采购的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独立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子项目分别配备,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适用)。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适用)。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必须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形式组成联合体,不再接受主体工程施工或者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3)若独立投标人投标,可将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进行分包,但只允许有一家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且主体工程施工或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单位在本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4)项目投资任务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承担;(5)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6)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日18时00分00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暂定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滨海 (略) 公司

    地 址: (略) 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22层

    邮 编: *

    电子邮箱: /

    电 话:0591-*,传真: /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邮 编:*

    电子邮箱:*@*icoc.cn

    电 话:*,传真: /

    联系人:高女士、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