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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办公耗材招标公告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办公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所需办公耗材,服务时间为1年。
三、项目要求
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需求后,须按时按质供货,并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若供应商未按时按质供货,或未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供货、重新无条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售后维保,若供应商仍未按要求提供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党群工作部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禁止分包、转包。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为36万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折扣率报价,实际结算以具体发生的数量为准,以中选人的单价报价每月据实结算。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q.com。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需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日14:00-14:2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12办公室。
七、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雍婧
联系电话:*
附件: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拟对办公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所需办公耗材,服务时间为1年。
三、项目要求
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需求后,须按时按质供货,并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若供应商未按时按质供货,或未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供货、重新无条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售后维保,若供应商仍未按要求提供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党群工作部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禁止分包、转包。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为36万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折扣率报价,实际结算以具体发生的数量为准,以中选人的单价报价每月据实结算。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q.com。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需按照《比选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党群工作部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限
**日14:00-14:2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12办公室。
七、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雍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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