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市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SMGQ*
项目名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混合型塑胶跑道、人造草坪、约260米排水沟修补修缮等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8月24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 (略) 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指定位置;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签到等,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5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
电 话:*
附件信息:
590.7K
项目概况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SMGQ*
项目名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塑胶场地修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混合型塑胶跑道、人造草坪、约260米排水沟修补修缮等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8月24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 (略) 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指定位置;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签到等,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九十一中学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5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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