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清远市清新区浸谭医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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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清远市清新区浸谭医院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2.建设单位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3.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1.945亩,主要建设门诊急诊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楼、配电站、洗衣房、污水处理站(含垃圾站)、周转房及体检楼等8幢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46,*元。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浸潭镇独石村委会寨前二(变电站)后。

  项目建设周期:从2024年-2027年,建设周期为4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周边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清发改[2013]11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1.本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

  2.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

  4.本项目施工、安全和卫生管理;

  5.本项目民众的利益诉求;

  6.对本项目建设支持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 (略) 清 (略) 28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财贸 (略)

  单位地址: (略) 荔湾 (略) 159号十一层11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转8851

  E-mail:*@*26.com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2.建设单位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3.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1.945亩,主要建设门诊急诊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楼、配电站、洗衣房、污水处理站(含垃圾站)、周转房及体检楼等8幢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46,*元。

  项目建设地点: (略) 清新区浸潭镇独石村委会寨前二(变电站)后。

  项目建设周期:从2024年-2027年,建设周期为4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周边区域的风险源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清发改[2013]11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1.本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

  2.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

  4.本项目施工、安全和卫生管理;

  5.本项目民众的利益诉求;

  6.对本项目建设支持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 (略) 清 (略) 28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财贸 (略)

  单位地址: (略) 荔湾 (略) 159号十一层11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转8851

  E-mail:*@*26.com



   (略) 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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