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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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

(略) 受中国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 (略) 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ZZ*

二、项目名称:中国工 (略) 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包组号

招标内容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1

佛山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东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中山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

清远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

江门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

惠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

河源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

汕头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9

湛江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珠海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1

阳江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茂名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

潮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云浮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

肇庆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

韶关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揭阳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8

梅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9

汕尾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注:1.本项目共划分19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3.本项目的中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合同金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2023年度考核合格。(提供(1)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3)若分支机构(分所)投标,提供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分支机构(分所)针对本项目投标包组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执业律师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在与招标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提供上述平台信息查询截图。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承诺不存在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所述情况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1)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其分支机构(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2)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个分支机构(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如有上述行为,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已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包组):¥500.00,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杨小姐)

六、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接收人:林嘉敏;联系电话:020-*),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ZZ*+投标人名称+包组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林嘉敏、朱志强

电话:020-*、020-*

电子邮箱:*@*26.com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日

(略) 受中国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 (略) 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ZZ*

二、项目名称:中国工 (略) 分行2024年至2027年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包组号

招标内容

中标人数量

服务期

1

佛山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东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中山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

清远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

江门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

惠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

河源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4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

汕头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9

湛江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

珠海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1

阳江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3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茂名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

潮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云浮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

肇庆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

韶关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揭阳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8

梅州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9

汕尾分行个人类违约贷款诉讼清收律师库

2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注:1.本项目共划分19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3.本项目的中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合同金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2023年度考核合格。(提供(1)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3)若分支机构(分所)投标,提供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分支机构(分所)针对本项目投标包组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执业律师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在与招标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提供上述平台信息查询截图。如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并承诺不存在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所述情况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1)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其分支机构(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2)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个分支机构(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如有上述行为,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已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日08时30分起至**日17时30分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包组):¥500.00,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杨小姐)

六、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采用邮寄方式,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接收人:林嘉敏;联系电话:020-*),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ZZ*+投标人名称+包组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志正快速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林嘉敏、朱志强

电话:020-*、020-*

电子邮箱:*@*26.com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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