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询价二次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首次询价(http://**),于**日截止,共有三家供应商提交报价材料,因两家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符合询价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二次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询价内容:包含总体设计、“爱心驿站”标识牌制作安装和有关宣传、爱心儿童区、便民服务设施(医药箱、手机充电器、微波炉、电视机)等。

四、最高限价:不高于人民币*万*仟元(¥42000.00),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装修费、安装费、材料费、税费、运输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宣传制作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告时间:**日至**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附件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报名所有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日起至**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请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于**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政务中心二楼综合股。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报价清单;4.承诺书。

九、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将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韦玉莲,电话:0772-*。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本次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项目实施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为属实,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首次询价(http://**),于**日截止,共有三家供应商提交报价材料,因两家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符合询价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二次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询价内容:包含总体设计、“爱心驿站”标识牌制作安装和有关宣传、爱心儿童区、便民服务设施(医药箱、手机充电器、微波炉、电视机)等。

四、最高限价:不高于人民币*万*仟元(¥42000.00),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装修费、安装费、材料费、税费、运输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宣传制作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告时间:**日至**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附件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报名所有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日起至**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请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于**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政务中心二楼综合股。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报价清单;4.承诺书。

九、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将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韦玉莲,电话:0772-*。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本次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爱心驿站”项目实施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为属实,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