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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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 (略) (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HY-ZB-2024-0701

2.项目名称: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项目概况:新建DN300排水管道106m, DN400 排水管道327m, 排 水箱涵防渗处理1处,改造截流井启闭机1座;新建φ800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7 座,新建B×L = 1500×18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重建φ15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座,管沟清淤450m。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6.最高限价(如有):*.06元

7.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建设地点:余庆县县城区。

9.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 度或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

2、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中强制采购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 (略) (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文档(注:购买文件时提交营业执照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须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以及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日10点0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不要求。

2、补充说明

2.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2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相关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2.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书面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庆县水务局

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84号

联系方式:杨宜锐(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联系方式:张雪(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

电 话:*


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 (略) (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HY-ZB-2024-0701

2.项目名称:余庆河重点水生态治理工程(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项目概况:新建DN300排水管道106m, DN400 排水管道327m, 排 水箱涵防渗处理1处,改造截流井启闭机1座;新建φ800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7 座,新建B×L = 1500×18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重建φ15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3座,管沟清淤450m。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6.最高限价(如有):*.06元

7.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建设地点:余庆县县城区。

9.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 度或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

2、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中强制采购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 (略) (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文档(注:购买文件时提交营业执照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须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以及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日10点0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不要求。

2、补充说明

2.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2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相关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2.3、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书面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庆县水务局

地址:余庆县子营街道办文峰路84号

联系方式:杨宜锐(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座803室

联系方式:张雪(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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