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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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6:50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无代理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征集公告-咨询设计(1).doc

  无代理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代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某单位根据采购需要,现公开征集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一、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能力及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行业及主管部门若颁布或更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最终解释。

二、采购内容:本次征集不针对具体项目,不收取费用。

三、公示时间:**日至**日止。

四、递交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至**日18:00止

地点: (略) 经开区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须提交资质证明文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 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资质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六、说明:征集结束后,征集结论不发布通知书或公告,结论仅作为采购人拟邀请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七、拟邀请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在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后,将统一对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通过采购单位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超过3家,则由采购单位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取3家或以上供应商作为后期拟邀请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991-*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6:50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无代理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征集公告-咨询设计(1).doc

  无代理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代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某单位根据采购需要,现公开征集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一、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能力及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行业及主管部门若颁布或更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最终解释。

二、采购内容:本次征集不针对具体项目,不收取费用。

三、公示时间:**日至**日止。

四、递交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至**日18:00止

地点: (略) 经开区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B座3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须提交资质证明文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
  • 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资质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六、说明:征集结束后,征集结论不发布通知书或公告,结论仅作为采购人拟邀请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七、拟邀请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在接收供应商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后,将统一对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若通过采购单位审核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超过3家,则由采购单位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取3家或以上供应商作为后期拟邀请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991-*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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