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工程总承包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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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工程总承包更改通知一

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工程总承包(E4504002831002769001001)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

2、项目编号:E**

二、公告及更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项招标范围更正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基坑支护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市政排水渠改造工程。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更改为:“总承包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70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7 月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3、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21.2 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内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3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改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专用条款第6.6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更改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建设部令第57号)》。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第1.2.1项编制依据中“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的内容更改为:“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清单及清单工程量标准采用《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500-2013)及《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定额及定额工程量标准采用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2年《广西 (略)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版的65%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复杂程度系数1.15,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45%。”

(3)费用标准: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费用定额》、2022年《广西 (略) 政工程费用定额》。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8〕1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的函(梧建函(2023)216号)。

(5)工程材料采用《梧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5月份的材料价格,缺 (略) 场价格。

(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部 2016 年版)及《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 CECA/GC2-2015)。

6、本项目合同补充条款增加以下条款:“21.32如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漏项、缺项增项及甩项等行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1.3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无条件退出场地,承包人逾期不撤出或移交场地的,视为其对项目施工场地内物品所有权的放弃,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场地内的物品进行任何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8、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日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 (略) 东泰 (略)

电话:0774-*

联系人:黎工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万秀区枣冲路64号第7幢负一层8号车库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4-*

招标人: (略) 东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 日


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工程总承包(E4504002831002769001001)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新安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

2、项目编号:E**

二、公告及更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项招标范围更正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基坑支护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市政排水渠改造工程。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更改为:“总承包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70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7 月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3、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21.2 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内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3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改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专用条款第6.6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更改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建设部令第57号)》。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第1.2.1项编制依据中“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的内容更改为:“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清单及清单工程量标准采用《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500-2013)及《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定额及定额工程量标准采用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2年《广西 (略)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版的65%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复杂程度系数1.15,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45%。”

(3)费用标准: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费用定额》、2022年《广西 (略) 政工程费用定额》。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8〕1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的函(梧建函(2023)216号)。

(5)工程材料采用《梧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5月份的材料价格,缺 (略) 场价格。

(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部 2016 年版)及《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 CECA/GC2-2015)。

6、本项目合同补充条款增加以下条款:“21.32如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漏项、缺项增项及甩项等行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1.3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无条件退出场地,承包人逾期不撤出或移交场地的,视为其对项目施工场地内物品所有权的放弃,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场地内的物品进行任何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8、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日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 (略) 东泰 (略)

电话:0774-*

联系人:黎工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万秀区枣冲路64号第7幢负一层8号车库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4-*

招标人: (略) 东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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