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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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及《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岳池县财政局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定<岳池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岳农〔2024〕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在罗渡镇、花园镇、新场镇、镇裕镇、酉溪镇、石垭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遴选时间:**日

三、项目地点及面积

项目地点

面积(亩)

遴选主体(个)

罗渡镇

2900

1

新场镇

1500

1

石垭镇

5000

1

酉溪镇

2600

1

镇裕镇

2300

1

花园镇

1300

1

四、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 (略) 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组织。

(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间为**日前。

(三)申报主体需要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如农机耕具、规章制度、专业人员等。

(四)申报主体需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五)组织管理规范,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依法规范运行。

(六)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岳池县政府网站或岳池县供销社公示专栏发布遴选公告。

(二)服务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内容)交到岳池县供销合作社综合业务股。

(三)组织评审。县级供销社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服务价格、社会信誉),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报县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拟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岳池县供销社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年度考核和合同签订。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签订,由县级供销社组织考核组对服务主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与县级供销社下一年服务主体遴选;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遴选服务主体资格。

五、报送时间地点

**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段内,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股,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欧婷婷 *)

附件:1.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申报书

2.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

3.岳池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村任务分解(供销系统)

4.申报资料

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

附件1-4.wps

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建设,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及《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岳池县财政局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审定<岳池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岳农〔2024〕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在罗渡镇、花园镇、新场镇、镇裕镇、酉溪镇、石垭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遴选时间:**日

三、项目地点及面积

项目地点

面积(亩)

遴选主体(个)

罗渡镇

2900

1

新场镇

1500

1

石垭镇

5000

1

酉溪镇

2600

1

镇裕镇

2300

1

花园镇

1300

1

四、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 (略) 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服务组织。

(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间为**日前。

(三)申报主体需要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如农机耕具、规章制度、专业人员等。

(四)申报主体需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五)组织管理规范,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依法规范运行。

(六)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岳池县政府网站或岳池县供销社公示专栏发布遴选公告。

(二)服务主体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内容)交到岳池县供销合作社综合业务股。

(三)组织评审。县级供销社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或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服务价格、社会信誉),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报县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拟定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服务主体。

(四)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岳池县供销社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年度考核和合同签订。实行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签订,由县级供销社组织考核组对服务主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与县级供销社下一年服务主体遴选;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度遴选服务主体资格。

五、报送时间地点

**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段内,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股,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欧婷婷 *)

附件:1.岳池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申报书

2.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

3.岳池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村任务分解(供销系统)

4.申报资料

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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