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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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化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传文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BATL-F10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宣传文化服务

文化氛围的版式设计、制作与安装;宣传文化展板设计、制作(含安装、拆除);大型活动及演出的舞台布置,服装道具,LED屏、灯光音响、摄影摄像等设备租赁,光盘印制刻录,表彰奖励奖杯奖牌制作;个性化设计服务(微信公众号封面等);节庆、活动氛围营造;宣传单页、秩序册等设计印刷;其他宣传文化服务项目。详见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年度服务情况续签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二选一)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金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备注项目名称,并将转账回执单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 (略) ,账号:8021 6020 0526 23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闽江路第一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日10点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赵德旭

(四)联系电话:*

(五)请投标人在现场勘察前1日内与采购方勘察负责人联系,以便于采购方提前安排(现场勘查表见附件A),现场勘查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具体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2.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欣、宋安青、吕军、董玉龙

办公电话:0532-*、*

地 址: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0532-*

采购机构: (略)

2024年7月

, (略) ,市南区,崂山区,青岛,053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传文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BATL-F10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宣传文化服务

文化氛围的版式设计、制作与安装;宣传文化展板设计、制作(含安装、拆除);大型活动及演出的舞台布置,服装道具,LED屏、灯光音响、摄影摄像等设备租赁,光盘印制刻录,表彰奖励奖杯奖牌制作;个性化设计服务(微信公众号封面等);节庆、活动氛围营造;宣传单页、秩序册等设计印刷;其他宣传文化服务项目。详见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年度服务情况续签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二选一)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金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备注项目名称,并将转账回执单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 (略) ,账号:8021 6020 0526 23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闽江路第一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日10点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赵德旭

(四)联系电话:*

(五)请投标人在现场勘察前1日内与采购方勘察负责人联系,以便于采购方提前安排(现场勘查表见附件A),现场勘查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具体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2.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欣、宋安青、吕军、董玉龙

办公电话:0532-*、*

地 址: (略) 崂山区石岭路39号2号楼915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女士

办公电话:0532-*

采购机构: (略)

2024年7月

, (略) ,市南区,崂山区,青岛,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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