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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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
品目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 ¥3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茹、徐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中宁县新水路 14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启晟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清河北街兴泰隆创享国际大厦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附件.xlsx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QS-2024-CGZB01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②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③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④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磋商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9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0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8:00:00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 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 CA 锁进行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地 址: 宁夏中宁县新水路 149 号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启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清河北街兴泰隆创享国际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杜学华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白茹、徐莹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xlsx

代理机构:宁夏启晟工程 (略)

发布日期: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
品目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 ¥3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茹、徐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中宁县新水路 14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启晟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清河北街兴泰隆创享国际大厦7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附件.xlsx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QS-2024-CGZB01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建筑日常维修养护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②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③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④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磋商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9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0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8:00:00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 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 CA 锁进行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扬水管理处
地 址: 宁夏中宁县新水路 149 号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启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清河北街兴泰隆创享国际大厦7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杜学华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白茹、徐莹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xlsx

代理机构:宁夏启晟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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