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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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水保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7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664号)批准,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3〕1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内渝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成内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保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 (略) 桑家坡(川渝界),接拟改扩建的G85银昆高速公路重庆段, (略) 、东兴区、资中县、资阳雁江区、 (略) , (略) 高洞,接已 (略) (略) 道路。主线长度179.078公里,其中,利用既有公路进行改扩建路段长46.333公里,新建复线段长132.745公里。
同步建设隆昌支线,隆昌支线路 (略) 既有成渝高速公路隆昌枢纽互通,对接G76厦蓉高速公路, (略) 界市镇包家山村,设T型枢纽与本项目主线相接,隆昌支线长度10.676公里。
主线共设置桥梁37911.023米/170座,其中特大桥2636.53米/2座,大中桥35258.493米/167座,小桥16米/1座;设置涵洞通道492座;设置隧道2599.5米/1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9处,其中枢纽互通9处,一般互通20处,另改造成资渝高速公路紫微互通1处;同步建设连接线13条,长度17.993公里;设置服务区4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路段监控通信站4处,养护工区4处;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9处,利用既有收费站2处。
隆昌支线共设置桥梁1481米/10座,其中大中桥1481米/10座;设置涵洞通道38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处;同步建设连接线1条,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长度0.29公里;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还建服务区1处(成渝高速公路隆昌服务区)。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分段采用下述不同技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1)起点桑家坡至田家枢纽互通段:新建段40.5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田家枢纽互通至双才枢纽互通段:利用内江绕城高速原路扩容改建段10.8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3)双才枢纽互通至界牌枢纽互通段:新建段82.489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4)界牌枢纽互通至大石包枢纽互通段:利用既有成渝高速原路扩容改建段35.53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5)大石包枢纽互通至建设终点高洞互通段:新建段9.75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6)G76支线(隆昌支线):新建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7)内江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其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周兴、富溪、苏家湾、骝马、堪嘉、*隍、宝台、老君、石碾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0米,界市、资中、保和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顺河服务区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长度为4.33公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共划分为SBJL一个标段招标。
2.5 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预计总服务期6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43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2.6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现场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四川公路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 (略) 交通 (略)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5本项目水保监理与环境监测服务、环境保护咨询、水土保持监测同步进行招标,投标人在环境保护咨询、环境监测服务、水保监理、水土保持监测中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月 3 日 00:00 时至2024年 7 月 23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 日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 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 (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
地 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 话:028-*
传 真: /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东兴区兴隆路东段88号
电 话:0832-*
传 真: /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交子北二路 17 号
电 话:028-*
传 真:028-*
邮政编码:*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街道102号
电 话:028-*
传 真: /
邮政编码: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内渝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4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川交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28-*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水保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7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664号)批准,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3〕1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内渝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成内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保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 (略) 桑家坡(川渝界),接拟改扩建的G85银昆高速公路重庆段, (略) 、东兴区、资中县、资阳雁江区、 (略) , (略) 高洞,接已 (略) (略) 道路。主线长度179.078公里,其中,利用既有公路进行改扩建路段长46.333公里,新建复线段长132.745公里。
同步建设隆昌支线,隆昌支线路 (略) 既有成渝高速公路隆昌枢纽互通,对接G76厦蓉高速公路, (略) 界市镇包家山村,设T型枢纽与本项目主线相接,隆昌支线长度10.676公里。
主线共设置桥梁37911.023米/170座,其中特大桥2636.53米/2座,大中桥35258.493米/167座,小桥16米/1座;设置涵洞通道492座;设置隧道2599.5米/1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9处,其中枢纽互通9处,一般互通20处,另改造成资渝高速公路紫微互通1处;同步建设连接线13条,长度17.993公里;设置服务区4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路段监控通信站4处,养护工区4处;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9处,利用既有收费站2处。
隆昌支线共设置桥梁1481米/10座,其中大中桥1481米/10座;设置涵洞通道38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处;同步建设连接线1条,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长度0.29公里;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还建服务区1处(成渝高速公路隆昌服务区)。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分段采用下述不同技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1)起点桑家坡至田家枢纽互通段:新建段40.5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田家枢纽互通至双才枢纽互通段:利用内江绕城高速原路扩容改建段10.8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3)双才枢纽互通至界牌枢纽互通段:新建段82.489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4)界牌枢纽互通至大石包枢纽互通段:利用既有成渝高速原路扩容改建段35.533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5)大石包枢纽互通至建设终点高洞互通段:新建段9.75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6)G76支线(隆昌支线):新建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7)内江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其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周兴、富溪、苏家湾、骝马、堪嘉、*隍、宝台、老君、石碾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0米,界市、资中、保和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顺河服务区连接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长度为4.33公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共划分为SBJL一个标段招标。
2.5 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预计总服务期6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43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2.6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现场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四川公路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 (略) 交通 (略)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5本项目水保监理与环境监测服务、环境保护咨询、水土保持监测同步进行招标,投标人在环境保护咨询、环境监测服务、水保监理、水土保持监测中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月 3 日 00:00 时至2024年 7 月 23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 日上午 8: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 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 (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厅
地 址: (略) 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 话:028-*
传 真: /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东兴区兴隆路东段88号
电 话:0832-*
传 真: /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交子北二路 17 号
电 话:028-*
传 真:028-*
邮政编码:*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街道102号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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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内渝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4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川交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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