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180号中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受理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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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破180号中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受理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4)粤01破180-1号

本院根据孙正林的破产清算申请,于**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黄璇。 (略) 的债权人应在**日前,向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第15层;联系人:赵思华;电话:0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 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分配的,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日上午09时3 (略) (略) 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广东, (略) ,天河区,广州,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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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粤01破180-1号

本院根据孙正林的破产清算申请,于**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黄璇。 (略) 的债权人应在**日前,向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第15层;联系人:赵思华;电话:0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 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分配的,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日上午09时3 (略) (略) 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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