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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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询比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航空港区 (略) 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 (略) 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LDHC-XB-*

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双鹤湖五街以东,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剩余土方量预估约83688.54立方米。

4.采购范围: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包含地下室顶板塑料排水板、土工布,出地库顶板主楼侧墙位置挤塑聚苯板保护层,种植土场内倒运、推平、分层压实,现场部分总包垃圾外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土方工程(含购土及运土)或土方清运或土方回填业绩,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响应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4.2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4.3供应商应保证其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格式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2参加询比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上午9:00至**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登*“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 (略)

联系地址: (略) 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电话:0371-*、0371-*(转615)

电子邮箱:*@*63.com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航空港区 (略) 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 (略) 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LDHC-XB-*

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双鹤湖五街以东,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剩余土方量预估约83688.54立方米。

4.采购范围: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土方及相关附属工程,包含地下室顶板塑料排水板、土工布,出地库顶板主楼侧墙位置挤塑聚苯板保护层,种植土场内倒运、推平、分层压实,现场部分总包垃圾外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土方工程(含购土及运土)或土方清运或土方回填业绩,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响应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

4.2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4.3供应商应保证其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格式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2参加询比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上午9:00至**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登*“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 (略)

联系地址: (略) 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电话:0371-*、0371-*(转615)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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